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以及省市上级指示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全员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量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途径,现就加强新冠疫情人员管理,制定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CRC及CRA院内病区进出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CRC及CRA每日进入病区需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获得工作证明后,方可进入。并在每日工作结束后,将工作证明归还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二、CRC需每日健康打卡报告健康信息,CRA在监查期间需每日健康打卡报告健康信息。
三、CRC离开温州地区需向机构办说明情况,原则上禁止到近期中高风险地区及该地区所在的省级区域,直到该地区持续28天无相关病例(含本土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出现后或者该地区被移除中高风险地区14天后。如确因不可拒绝因素到达以上区域或者在到达该区域后区域风险发生变化,则需取得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需温州地区检测)后方可进入医院区域(除到发热门诊排查外)。原则上禁止出国(境),如因不可拒绝的原因者,需严格按照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此类行为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及隔离等措施,且在进入医院区域(除到发热门诊排查外)需取得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需温州地区检测)。
四、CRA如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该地区所在的省级区域或者出国(境),需取得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需温州地区检测)后方可进入医院区域(除到发热门诊排查外)。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终止时间以国家相关部门宣告国内疫情结束之日起或医院另行公告。